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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持停留簽證來臺研習中文之無國籍學生申請外僑居留證檢附相關證明事,請查照。

  • 2025-03-25
  • AdminAdmin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4年3月19日移署移字第11400367842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署函文影本1份,倘有進一步詢問請洽內政部移民署阮科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69。